渝科能高技党委〔2014〕18号
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的方案
各党支部、各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拒腐防变长效机制,有力推进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按照局党组《关于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渝煤监党组〔2014〕43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反面典型案例为警示,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做到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二、时间安排
8月26日-8月31日,布置性、准备性学习安排
9月1日-5日,集中一周时间开展
三、主要内容
今年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以“学条规用条规,加强纪律建设”为主题 ,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8月29日下午,组织中心组成员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学习与讨论,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增强班子成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能在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学校中心组成员9月2日下午集中半天时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近期重要讲话、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今年以来局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更加清醒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开展党纪政纪知识教育。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及科室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总局党组十条规定,以及《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本局“十条禁令”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红线。
(三)开展专题辅导学习。9月4日下午,邀请重庆市纪委的同志为全体党员同志作一次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专题辅导学习。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中国》。
(四)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以科室为单位,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学习讨论驻总局纪检组《关于李涛受贿等违法违纪案件情况的通报》、局纪检组选编的本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材料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材料,讨论要结合学校及科室实际,查找问题和风险点,明确防范措施。9月3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同志观看警示教育片《焦裕禄》。
(五)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落实情况的检查总结。学校前期已开展了廉政风险点防范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在前期各科室自查、整改落实、纪委督查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校纪委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落实情况的检查总结,进一步确保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并把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工作。
(六)开展部门及个人岗位承诺制。为逐步增强学校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学校本学期起开展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承诺制,向全体教职工公开承诺部门或个人工作职责及承诺内容,并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要承担起“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高度自觉地抓好、积极踊跃地参加“警示教育周”活动,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的落实;党政办公室要主动工作、精心筹划,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严密组织,确保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二)务求教育实效。各支部、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创新特色,丰富学习形式并确保落实到位。把查找和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始终,切实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等方面的一两个具体问题,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搞好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各支部、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科学安排、合理部署,将“警示教育周”活动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紧密结合,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学校要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特别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给予宣传,“警示教育周”结束后,要将活动情况和整改意见及时反馈,接受监督;各党支部、各科室要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开展的相关材料交党政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
2014年8月29日
抄送:局纪检组。
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