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科高技纪委〔2014〕 3号
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开展部门及个人岗位承诺制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各支部:
按照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党组、纪检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学校部门及个人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以及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力,按照《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关于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的方案》要求,学校党委拟从本学期起开展部门及个人岗位承诺制,向全体教职工公开部门或个人承诺内容,并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 承诺对象
此次岗位承诺的对象主要是从涉及人、财、物等高风险部门及个人中选取。经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承诺的部门为财务科、矿山工程系、招生就业办。公开承诺的个人则由各党支部选择支部内3-5名工作内容与人、财、物相关的中层干部。
二、 承诺内容
此次岗位承诺的部门及个人要结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要求,重点围绕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在履行部门或个人岗位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创造性开展工作和服务师生等方面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开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岗位或个人共性承诺和特色承诺两项。共性内容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警示教育周”活动,提出的共性要求。特色承诺为各部门或个人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承诺的具体性内容,详见附件1、2。
三、 时间安排
1. 发动宣传(2014年8月26日-31日)通过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广泛宣传开展部门及个人岗位承诺制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引导党员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
2.完善承诺内容(9月1日-5日)公开承诺的部门及个人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完善部门或个人岗位承诺书特色承诺部分,并提交学校党委审定。
3.签订承诺书(9月5日)部门及个人岗位承诺内容审定通过后,学校党委组织要承诺的部门及个人统一签订岗位承诺书,并通过公示栏公示。
4.认真履诺(2014年12月31日前)公开承诺的部门及个人要以实际行动积极主动地履行承诺,按照承诺内容严格兑现,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5.定期评诺(2014年12月31日前)学校党委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定期对部门及个人岗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所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做好登记。
附件:1. 部门岗位承诺书
2. 个人岗位承诺书
中共重庆市科能高级技校纪委
2014年8月26日
抄送:局纪检组。
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印发